深圳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,宝安县恢复建制,宝安县委、县政府从现地王大厦北侧的旧址迁至宝安县新安镇,位于新安镇的中心、距南头关口最近的甲岸村成为建设的重要区域,1982~1983年,原宝安县城建设指挥部代表政府,以水田615元/亩,旱地300元/亩,山地40元/亩,分三次将甲岸村6000多亩土地征做城市建设使用,现甲岸村仅剩约10万平方米自留地,为成立之初的深圳改革开放做出了无私的奉献和巨大的贡献。
但随着城市进程的快速前行,为推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,依赖收租的生活方式以远远赶不上发展步伐,没有了田地的村民,再多的物质也无法让他们真正完成社会角色的转型。在此背景下,为彻底改善居住环境,甲岸社区股份公司决定启动城市更新,并于2016年成立隔岸地产作为实施主体,由城中村股份公司自主进行改造。
107“黄金商务带”上,64万平综合体项目
据悉,甲岸旧村城市更新项目最早从2007年开始推动,随后被纳入《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》中,并于2016年经区政府审批通过专项规划,目前正处于拆迁补偿签约阶段。
甲岸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新安街道,宝民一路以北,兴东二路以东,毗邻城市主干道107国道,周边已经聚集了商业、医疗、公园、教育等各项资源。
根据专规草案指标,项目拆除用地面积87183.3㎡,开发建设用地面积68100.8㎡,计容积率总建面高达64.8万㎡,容积率高达9.52。将结合107发展带规划发展,打造成为一个集酒店、办公、商业、住宅等于一体,宜居、宜业、有传统文化的现代化综合体。
其中,住宅33.4万㎡(含保障性住房3.27万㎡),商业、办公及酒店21.89万㎡,商务公寓7.7万㎡,公共配套设施1.74万㎡(含18班幼儿园、文化活动室、公交首末站等)。
甲岸旧村拆迁补偿方案,最高1比1.3
近期,网友爆出关于甲岸旧村更新项目拆迁补偿方案,只作为参考,暂未得到官方证实。
住宅类回迁安置物业共分为4种类型:
1、现状为商品房(红本),置换70年产权住宅或公寓,拆赔比例1:1.2;置换40年产权公寓或二楼以上商业办公,拆赔比例1:1.3。
2、小产权(绿本或棕本),置换70年产权住宅或公寓,拆赔比例1:1.1;置换40年产权公寓或二楼以上商业办公,拆赔比例:1:1.2。
3、统建楼(即8区甲岸花园、新岸阁、紫岸阁),原股东村民置换70年产权住宅或公寓,拆赔比例1:1.1;置换40年产权公寓或二楼以上商业办公,拆赔比例:1:1.2;
非股东村民,置换70年产权住宅或公寓,拆赔比例1:1;置换40年产权公寓或二楼以上商业办公,拆赔比例:1:1.1;
4、无证补偿标准,≤50%部分,置换70年产权住宅或公寓,拆赔比例1:1;置换40年产权公寓或二楼以上商业办公,拆赔比例:1:1.1;
其余部分,只能置换70年产权公寓,拆赔比例1:1;置换40年产权公寓或二楼以上商业办公,拆赔比例:1:1.1;
值得注意的是,股东需符合“一户一栋”的原则,旧改面积≤480㎡部分按绿本标准置换,其余部分按无证标准置换。